【省“两会”风采】王梅珍:进一步完善我省家庭医生签约制度
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,是促进城乡居民获得公平健康权、均衡医疗资源、促进分级诊疗实施和提高居民医疗服务获得感的有力措施。自《浙江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》出台以来,全省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得到了蓬勃发展,取得了初步实效,但也存在不少问题。主要表现为基层医院家庭医生数量匮缺,现有签约制支付方式不足以凸现签约居民的服务优惠,部分基层医院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,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效果差异大,考核机制并未彰显奖勤罚懒效果,家庭医生服务签约制宣传普遍不到位等。为此,省人大代表、社市委副主委王梅珍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家庭医生签约制度的建议》。
主要建议:
多途径加快家庭医生培养 增加专业院校委托培养家庭医生的数量。加大对现有乡村医生的培训力度,使他们尽快成为家门口的健康“守门人”。提高现有家庭医生职业待遇,吸引优秀医疗人才加入全科医生队伍。充分发挥医联体和医共体优势,通过“弹性工作制”,鼓励医生自由执业, 加入基层家庭医生服务团队,提高家庭医生服务水平。 | |
加大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财政支持 优化家庭医生签约制中支付方式的制度设计,加大签约居民签约优惠力度,增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的社会吸引力。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,包括对基础薄弱、规模较小的基层医疗机构的财政支持,夯实家庭医生签约制稳定和进一步发展的资金基础。 | |
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考核机制 实行分类考核,完善考核指标体系,加大考核奖励幅度。根据不同类型的基层医疗机构设置不同的服务包内容和考核等级,考核重点是服务实效。细化考核指标,提高落实差异化健康管理服务的考核比例。加大服务措施具体、服务内容扎实、主动服务项目多、服务投入多的医院的奖励幅度。 |
加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传播介绍 提高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的知晓度,促进居民首诊在社区、健康问题找家庭医生的新型就医观念的树立。 |
供稿:宣传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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